问题 | 被执行人有病了,法院能否继续执行? |
释义 | 执行不受被执行人病情影响,可继续强制执行。即使被执行人死亡,只要有遗产,仍可执行。人民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同意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公民死亡需等待继承人、法人或组织终止且未确定继承人、法院认为应中止的其他情形。申请执行需递交申请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如不知财产线索,仍可申请执行。中止情形消失后,执行恢复。执行无法逃避。 法律分析 执行。二者互不相干,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重病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情形之一,所以能够继续强制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提供这个理由,执行法官或许会从人道主义出发,给被执行人延缓一段时间。但即使被执行人死亡,只要有遗产,仍然可以强制执行,所以躲是永远躲不掉的。 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不能执行? 强制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非必须)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2、如果当事人嫌麻烦或搞不懂应该如何去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强制执行有特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且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以及其他法院认为应中止执行的情形都可导致中止执行。但一旦中止的情形消失,执行将恢复进行。因此,无论被执行人采取何种手段,只要有遗产存在,强制执行是无法逃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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