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股权有偿转让过程中,律师的法律服务主要体现在: (1)核查股权受让方是否具有依法受让上市公司国家股或法人股股东(又可称为股权出让方)的股权的主体资格,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法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拟受让的股权股份是否有作质押、冻结等情况; (2)验证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股权受让方及其关联企业; (3)验证高级管理人员在授让股权前六个月内有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股权出让方有无签署过含有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股权出让方有无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情况。对于股权出让方部分出让其股权的,律师还应注意要求该出让方出具其未出让的股份是否委托他人行使该股份的股东权利的说; (4)如果股份受让方通过协议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国家股或法人股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律师还应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作为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所在地的证券交易所核准信息披露的必备申报文件之一。 一、公司股权的转让有哪些限制?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