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职人员被开除公职,其养老保险等也被去除吗??公职人员被开除公职,其养老保险等也被去除吗?在职职工被单位除名,单位停缴一切社保,被开除人的人事档案会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如果被开除人继续就业,新单位会接续缴纳社保,如果选择自主择业,由个人在社保中心或人才中心继续缴纳社保。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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