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更换了居住地,是否需要重新提交住址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规,更换居住地需要重新提交住址证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规定:“居民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内的迁移或者变更住址,应当及时向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居民迁移、变更户口登记,应当持有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本人身份、居所的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法》第十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户籍、国籍、再入中国籍等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居民身份证。” 因此,如果居民更换了居住地,需要重新提交住址证明以便进行户口登记等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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