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在接到信息后及时进行挪车的,交警部门正常情况下不会予以处罚。正常情况下,交警发布挪车通知,主要是由于车主的车辆停放位置不当,或者是对其他车辆造成了不便,影响了正常的出行,因此需要及时进行挪车。但是如果在交警发布挪车通知之后,车主依然拒绝挪车或者态度恶劣,是可能会受到处罚的。 2、如果当事人属于违章停车,且已经由交警现场拍照,或有监控录像的,则可能会被交警部门处于相应的处罚,一般情况下是罚款50元,不扣分,特殊的地段则可以罚款100元、记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