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逝者离世后,公司股份的处理方式 |
释义 | 《公司法》规定,1、若公司章程未另行规定,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2、若公司章程有规定,应参照章程执行。3、当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新股东时,可采用股权转让方式处理股权。4、继承人不得撤回对公司的出资。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 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股东之间需要较强的信赖关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新进入的公司股东会非常警惕,以防止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上产生分歧和矛盾,影响公司事业的发展,因此公司可能在章程中规定股东资格不可以继承,此时股权不可以由继承人取得。 3、当其他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去世的股东的资格时,一般采用股权转让的方法处理股权: (1)如果有半数以上的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新股东,则需要按照继承人所确定的具体价款购买去世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新股东; (2)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但是要注意的是,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得抽回其对公司的出资。 结语 根据《公司法》,股东去世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之间的协议,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股权属于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有权要求继承股权。然而,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资格不可继承,继承人无法获得股权。当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新股东时,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处理股权。继承人可以购买去世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或者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但需经过股东的同意。继承人不得撤回其对公司的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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