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21惠州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26646元。 2021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6646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上限均为3198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6396元 月工资(实行年薪制按月均分)未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以上述限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职工缴存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之和,不得超过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限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