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死亡能否分到遗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死亡不能分配遗产。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财产分割已经完成。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无关,不存在继承问题。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前离婚生效的,原配偶和继承人因婚姻关系终止不再作为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但由于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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