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提取,但是提去后 上海 的 公积金 账户将会被取缔,以后无法在上海再缴纳公积金。因此建议等离开上海后再提取。所需材料:提取申请人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证明(如退工单或单位加盖公章的 离职证明 等)。 流程:(1) 先开具上海市住房 公积金提取 证明和提取申请书。(2) 提取证明开好携带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区就近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另外:目前还不能使用上海的公积金冲抵外地的房贷。 取多少是根据你交的多少的比例来的吧。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