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产权证属于行政许可吗? |
释义 | 办理产权证不属于行政许可,属于行政确认。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行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办理产权证是当事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房屋不动产的物权进行了登记确认。 一、撤销许可证是行政处罚吗 撤销行政许可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惩戒行为。对实施惩戒的主体来说是一种制裁性行政行为,对承受惩戒的主体来说是一种惩罚性的行政法律责任。而撤销行政许可对于实施主体来说不具有制裁性,对于承受主体来说亦不具有惩罚性,仅是基于该项许可的一种纠错行为,故认为撤销行政许可不属于行政处罚。 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供哪些东西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因此,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行政许可证等资料。 1、如果所涉及的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须办理有关行政许可证。 3、持以上证件和个人身份证及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5、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资料到银行开立帐户,并办理其他需要办理的证件和手续。 三、行政许可属不属于备案的范畴 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备案的不一定就属于行政许可。但是行政许可肯定是需要备案的。由此可知,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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