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免收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一)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二)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四)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条,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