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机动车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厦门机动车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六条第一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二、厦门机动车变更登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八)属于改变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和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九)不予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三、厦门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机动车车辆标准照片1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