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福州换发非机动车号牌法律依据是什么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2014-08-01福建省人民政府)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已登记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 二、福州换发非机动车号牌法律条件 已登记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 三、福州换发非机动车号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各县(市)区正常工作日,交警(交管)大队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时制: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福州换发非机动车号牌办理地点 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41号窗口 五、福州换发非机动车号牌办理流程 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