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去世后名下自留地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老人已经死亡是不能再办理身份证的,但涉及倒相关的比如财产继承,社保费用的结算或可能涉及到身份信息,其近亲属可以去所管辖的派出所区说明情况,开据户籍证明,办理死亡公民户口注销手续。通过公安机的户籍证明同样可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农村老人死了,有没有埋葬费? 农村老人去世有丧葬费的。且若因人身侵权而导致老人死亡的,其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由赔偿义务人予以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你好,我想问一下老人死了,如何处理留下的房子 老人去世留下的房子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遗赠继承、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分割。房子设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一般通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具有继承顺序限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家里的老人死了,生前是退休人员,丧葬费是什么规定? 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计算;而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一般按二十年来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老人死了两个孩子,丧葬费需要签字才能领取 丧葬费需要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签字。丧葬费是参考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来分配的。上述亲属中有人不能到场的,可以授权给其他亲属,或委托相应的代理人进行签字和丧葬费的领取。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帮朋友问问,老人儿子死了,还有四个女儿,两个孙子,老人谁养? 老人去世,四个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该内容由 徐一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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