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过缓刑的人不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具体如下: 1、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宣告缓刑说明构成犯罪,自然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 2、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而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