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起诉费?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 那么,具体诉讼费用是多少呢?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下称《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除按件收取一定费用以外,如果有一定额度的财产需要分割,还要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具体如下: 1、受理费:依照该办法第13条第(二)款的规定,离婚案件归入非财产案件的范畴,受理费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费用:离婚诉讼的受理费是最基本的费用,如果需要请律师代理诉讼的,还得准备一定的律师代理费。此外,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法院执行申请费等等也都可能需要支付的。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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