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受理与不予受理的规定 |
释义 | 专利申请受理要求包括有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并使用中文打字或印刷。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外国申请人无申请权利、港澳台地区直接邮寄申请、港澳台地区法人未委托指定代理机构办理申请等。 法律分析 专利申请的受理的具体情形如下: 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 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3、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等等。 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如下: 1、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申请专利权利的; 2、港澳地区及台湾的法人或居民直接从港澳台地区向专利局邮寄专利申请的; 3、港澳地区台湾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时,未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等等。 拓展延伸 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授权程序 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授权程序是指在提交专利申请后,由专利局进行的一系列审查和授权的程序。根据相关规定,专利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专利的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估。审查过程中,专利局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一旦通过审查并满足相关条件,专利局将授权专利并颁发专利证书。授权后,专利持有人将享有专利权,并可以对他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同时,其他人也可以对授权的专利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授权程序是保护创新成果和鼓励创新的重要环节。 结语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包括:申请文件齐全、使用中文打字或印刷等。而不予受理的情况则包括:外国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专利权利、港澳台地区直接邮寄申请、未委托指定机构办理等。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授权程序是对申请进行评估并颁发专利证书的过程,也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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