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训诫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1、训诫不属于行政处罚。根据法律对于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不包括训诫。训诫在民事程序中是一种批评教育方式,一般与责令具结悔过同时适用。训诫属于教导和告诫,一种最轻的刑罚,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者进行公开的批评教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进行训诫应具备哪些条件 进行训诫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 1、犯罪分子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而不需要判处刑罚。如果应当判处刑罚或者不构成犯罪,则不能适用; 2、虽然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条文规定的是可以,即对于免予刑事处罚的,也不是一律都给予其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