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媳是一般没有遗产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的,儿媳就有继承权;房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的继承权是有条件的。法律规定如果儿媳或者女婿丧偶后,对公、婆、岳父、岳母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精神抚慰,使其安渡晚年,可视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如果没有尽主要义务,但仍尽了一般义务,则不成为法定继承人,如果丧偶的儿媳、女婿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不但不能成为法定的继承人,可能连遗产也只能少分甚至于不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不能成为法定的继承人,但并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权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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