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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结婚证的孩子上户口怎么办?户口要上母亲这边怎么办?
释义
    没有领结婚证的小孩可以上户口,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非婚生育说明,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还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可申报出生登记,弃婴则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申报。
    法律分析
    没有领结婚证的小孩可以上户口,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拓展延伸
    没有结婚证的孩子如何办理户口登记?
    对于没有结婚证的夫妻而言,孩子的户口登记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结婚证的夫妻仍然有权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首先,他们可以准备以下材料: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登记证明(如果有)、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然后,他们需要前往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交这些材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部门工作人员会审核材料,并进行核实。一旦审核通过,孩子就可以正式办理户口登记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的办理信息。
    结语
    没有领结婚证的夫妻也有权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准备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登记证明(如有)和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申请。审核通过后,孩子即可正式办理户口登记。请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获取准确的办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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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