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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安市南泥湾镇一拌和站污染河道为何无人管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生态环境建设,是全国最重要的事,社会各界都在监督环境污染及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职能部门及属地镇府也在监管。而就这这家赋有特殊权利的拌和站却无人监管。下游住着成千上万的老百姓,他们都在用这水浇田灌溉,也是生畜必不可少的饮用水。监管部门正在认真履行职责,要求企业规范生产,还百姓一条清澈的汾川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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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