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市群租房面积规定为人均不少于10平方米,8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最多只能住8人。此外,人均承租面积需在10平方米以上,未得到邻居同意且扰民者不允许。简言之,群租可行但不得扰民。 法律分析 关于群租房的面积规定,各地不完全一样,南京市的规定是人均不得少于10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8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的房子最多只能住8个人。另外还有规定,人均承租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未得到相邻权人同意的,并因卫生、噪音等问题影响邻居生活的,也是不允许的。简而言之,就是:群租可以,但不能扰民。 拓展延伸 房屋租赁人数限制政策的实施 房屋租赁人数限制政策的实施是为了维护租房市场的秩序和居住环境的安全与舒适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根据该政策,出租房屋的房东或中介机构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限制出租房居住的人数。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助于防止租房过度拥挤,减少火灾、安全事故等风险的发生。同时,它还能够保障租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居住环境的卫生和安静。房东或中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管,确保出租房屋的人数符合规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健康有序的租房市场发展,提升居住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群租房面积规定的实施是为了维护租房市场秩序和居住环境的安全舒适。根据南京市的规定,每人不得少于10平方米,这意味着8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最多只能住8人。此外,还有规定要求人均承租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并且未得到相邻权人同意、影响邻居生活的也是不允许的。简而言之,群租是允许的,但不能扰民。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租房市场秩序,减少安全风险,并保障租户的权益。房东和中介机构应积极配合政府监管,确保租房人数符合规定,提升居住品质,促进健康有序的租房市场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