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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担保函的法律效力?
释义
    担保函是一种合同,保证人需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保障债权实现,保证人需承担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执行。担保函是一份合同,用于为债权提供担保。根据担保函的约定,当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要履行债务或对债务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担保函中的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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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0: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