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分居手续需要什么材料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分居后申请离婚需准备下列证件: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一、复婚后多久可以再离婚 复婚之后再离婚的间隔时间并无限制,可以随时准备离婚。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并签订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决离婚。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三、起诉离婚的办理程序有: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离。 四、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总之,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复婚之后多久才可以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愿意离婚的一方随时可以起诉离婚。 二、离婚要到户口所在地吗 离婚是否要到户口所在地要看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到户口所在地。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原则上要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离婚起诉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二、起诉离婚起诉阶段的程序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三、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四、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上海离婚不预约直接去可以吗 离婚不预约可以直接去。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只要确定去登记的那天民政局是开门的就可以直接去办理结婚证业务。没有相关规定表示婚姻登记一定要预约。 一、协议离婚流程: 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等。 二、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总之,离婚不预约可以直接去,一般办离婚需要准备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离婚协议书、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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