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局能否解决工资问题? |
释义 | 劳务局是解决工资问题的合法渠道,只要劳动者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向劳动局投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如克扣或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未依法给予经济补偿等,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律师提醒,劳动者可向劳务局投诉解决工资问题。 法律分析 劳务局能解决工资问题。 劳动者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行,直接到劳动局投诉就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律师提醒,找劳务局作为法定的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渠道,当然可以向劳务局投诉解决工资问题。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结语 律师提醒,劳务局是解决工资问题的法定渠道。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局投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能要求支付赔偿金。无论是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还是解除劳动合同后未给予经济补偿,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解决。律师建议,遇到工资问题可向劳务局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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