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公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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