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买卖合同不一定需要公证,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如果申请公证的,公证地点包括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一、遗嘱公证只能在本地吗? 遗嘱公证可以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遗嘱行为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婚前财产怎么公证 婚前财产的公证程序如下: 1、公证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财产权属证等材料前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机关依法审查公证材料; 3、公证机关认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离婚协议去什么地方公证 离婚协议书可以到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2、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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