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究竟能不能做可强制执行公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担保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即可,不需要公正。但是,合同效力还需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关于担保合同能否由公证机关强制执行的问题。人民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监督,应当审查债权是否确实存在、是否合法,当事人是否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 一、执行民间借贷的依据一般为判决、公证书、支付令。 1、法院判决 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是最常见的执行依据,一般来说法院会在判决书中对偿还金额、逾期利息或违约金等说的很清楚,执行时问题不大。 2、有执行效力的债权公证书 去公证处做该类的公证书,会大大节省对方违约后的维权成本,直接拿着公证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省去法院一审二审的麻烦。但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执行力的债权公证书》有没有如下问题: (1)利息约定是否超过法定利率,即最高院的最新规定,24%,超过了会有可能被认定公证书有问题,不予执行。 (2)是否约定滞纳金,约定了,法院有可能将滞纳金和利息算在一起计算,超过24%有可能不予执行。 (3)是否在借款合同中表明违约方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上面所说的公证费、律师费、催收债权差旅费等,若没有则这些费用不被支持。 律师提示: (1)为了控制后续执行时间成本,建议借款合同借款周期缩短,利息约定可以控制法定范围内。 (2)不体现滞纳金的概念,体现违约金的概念。并独立于利息条款,预计案件时间成本,金额设置不要超过24%。 (3)借款后,最好进行抵押担保,如涉及抵押担保,需要另行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您的担保范围最好全面。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如果出现逾期违约,在办理《执行证书》时注意: 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持有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执行证书》是由公证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而签发的。此时应看清《执行证书》的执行范围是否和之前的《债权公证文书》体现的内容一样,《执行证书》和《债权公证文书》内容不一样会导致后续执行被裁定不予执行的风险。 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方式有哪些 借款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信用卡担保人不知情也没签字? 信用卡担保人不知情也没签字情况如下: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如果没有担保合同上签字,或者借款合同上没有保证人签字,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公证机关可以对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证明,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合法有效的公证债权文书及执行证书理应作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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