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的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1)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关联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 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4、当年度月还款凭证(须有最新贷款余额、剩余期限等贷款信息,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5、借款借据或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利率等贷款信息齐全的可不提供)。 6、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2)公积金提取流程 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的,经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 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以上就是对公积金提取的手续的介绍,主要讲述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在这里,提醒有需要提取公积金的朋友,在去办理手续前,一定要准备好所需的材料,以免来回奔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第二十九条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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