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子间是否可以房屋买卖 |
释义 | 父子间可以房屋买卖。父子间的房屋买卖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父亲签字(共有房产需要父母双方签字)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父子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亲属间买卖过户的房屋可以解除吗 不管什么关系,买卖除非符合法定的解除理由可以解除,民事关系合同不存在撤销一说,只能解除。 可以解除合同,关键在于对方是否同意解除。 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又没有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这份合同就无法解除了。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这些房屋买卖合同能撤销:1、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2、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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