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行驶证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丢失,需向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不支持异地办理。机动车驾驶人需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核发地或非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法律分析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不支持异地办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拓展延伸 补办行驶证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间是什么? 补办行驶证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登记证书、车辆交强险保单、车辆年检合格证明、原行驶证副本等。办理时间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需要在交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申请补办行驶证时,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车管所或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以便顺利补办行驶证。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 结语 请按照以下要求补办行驶证: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不支持异地办理。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购置税证明、登记证书、交强险保单、年检合格证明、原行驶证副本等。办理时间约为10个工作日。请提前咨询当地车管所或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费用。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机动车的合法性负责。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二节 牌证补换领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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