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吊销驾照和注销驾照有哪些不同? |
释义 | 注销和吊销是两个具有不同意义的概念。注销不是一种惩罚手段,而是用来取消或撤销某个实体或团体的法律地位。而吊销则是一种惩罚措施,通常用于对违反法律或规定的行为进行惩戒。如果是因为没有按时换证或提交身体证明,驾照被注销了,也不需要通过驾校重新报名考试,只需持身份证、原来驾驶证、照片4-8张,直接去原来发证的车管所,填写申请表,交钱约考科目1、科目2、科目3。考试通过后,直接会发证。但是驾龄按照此次发证 法律分析 注销和吊销是两个具有不同意义的概念。注销不是一种惩罚手段,而是用来取消或撤销某个实体或团体的法律地位。而吊销则是一种惩罚措施,通常用于对违反法律或规定的行为进行惩戒。 一、如果是因为没有按时换证,或者是提交身体证明,驾照被注销了。也不需要通过驾校重新报名考试:只要持身份证、原来驾驶证,照片4-8张,直接去原来发证的车管所,填写申请表,交钱约考科目1、科目2、科目3。考试通过后,直接会发证。但是驾龄按照此次发证日期计算。 二、被吊销的比较复杂: 1、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的,终身不得领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2款规定以及《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4项。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照的,被撤销后3年才可以重新去驾校学习申请驾驶证。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5项。 3、因为交通违章等原因被吊销驾照的,2年后才可以重新去驾校学习申请驾驶证。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3项被吊销后,就和初领驾照的人一模一样,还需要通过指定时间的学习和考试。 三、吊销和撤销驾驶许可的区别 1、吊销,是合法取得驾照,但是因为违章等原因被吊销。 2、撤销驾驶许可,是通过欺骗等手段取得驾驶证的,比如更改户口,拖关系,被查出来,就撤销驾驶许可。酒驾、超速、交通事故都可能导致驾驶员“丢本”。 拓展延伸 注销驾照和吊销驾照是两种不同的行政处罚方式,具体区别如下: 注销驾照是指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驾驶员的驾驶证资格,由驾驶员本人或者指定的代理人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经过审核后,由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驾驶证资格,使其失去驾驶资格。 吊销驾照是指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驾驶员的驾驶证资格,由驾驶员本人或者指定的代理人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经过审核后,由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驾驶证资格,使其失去驾驶资格,并予以公告。 注销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象不同,注销的对象是驾驶证所有人,而吊销的对象是驾驶证持有人。另外,注销和吊销驾驶证的程序也有所不同,注销可以在交通管理部门的网站上进行申请,而吊销则需要到交通管理部门的现场办理。 注销和吊销驾驶证虽然都是对驾驶证的处罚,但是它们的性质和程序有所不同,驾驶员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结语 注销和吊销是两个具有不同意义的概念,注销不是一种惩罚手段,而是用来取消或撤销某个实体或团体的法律地位,而吊销则是一种惩罚措施,通常用于对违反法律或规定的行为进行惩戒。如果是因为没有按时换证或提交身体证明,驾照被注销了,也不需要通过驾校重新报名考试,只要持身份证、原来驾驶证、照片4-8张,直接去原来发证的车管所,填写申请表,交钱约考科目1、科目2、科目3,考试通过后,直接会发证。但是驾龄按照此次发证日期计算。而被吊销的比较复杂,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的,终身不得领证;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照的,被撤销后3年才可以重新去驾校学习申请驾驶证;因为交通违章等原因被吊销驾照的,2年后才可以重新去驾校学习申请驾驶证。因此,注销和吊销是两种不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校车驾驶人的信息交换机制,每月通报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审验等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组织、参与实施前三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校车驾驶资格,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八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开展调查时,可以通知申请人协助调查,询问嫌疑情况,记录调查内容,并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档案、调取考试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核查。 对经调查发现涉及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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