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丢失后如何补办? |
释义 | 离婚协议掉了,已登记离婚者可到民政局复印,未登记离婚者需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应包括双方身份证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及子女抚养费等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需双方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协议在办理离婚证后方有效,未办理离婚证则无效。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掉了补办方式如下: 1、如果是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2、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此外,签订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该有双方的身份证明,人身关系,并且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2、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3、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后才有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条件,如果未能办理离婚证,那么离婚协议书也未生效,对双方无约束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掉了,已经登记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复印一份,未登记离婚的可以重新签订一份。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遗失后如何重新制定? 当离婚协议遗失后,重新制定协议是必要的。首先,您可以联系当初起草协议的律师,以获取原始文件的副本或相关信息。如果无法联系到律师,您可以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事务所,了解补办离婚协议的具体程序和要求。通常,您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解释协议丢失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词。法院将审查您的申请,并可能要求您提供新的协议草案。在重新制定协议时,您可能需要考虑之前协议的内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问题。务必与律师合作,确保新协议符合法律要求,并保护您的权益。 结语 离婚协议遗失后,需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已办理离婚登记的可到民政局复印,未登记离婚的需重新签订。若原协议无法找到,可联系起草律师或当地法院了解补办程序。通常需提交书面申请,解释遗失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词。法院将审查申请,并可能要求提供新协议草案。重新制定协议时,需考虑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务必与律师合作,确保新协议合法有效,维护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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