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算病假。劳动者在工伤认定之前的请假不能算为工伤假。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请工伤假。在工伤鉴定前的请假一般以病假处理。工伤鉴定中期间的请假应开具需要医疗机构的疾病证明,上面应清楚列出请假天数。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