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医疗。如果工伤造成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需要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从事适当的工作,并根据国家规定支付失业保险金、工资待遇差额补助或者补足职工原工作岗位工资的费用。另外,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如果需要住院治疗,工伤保险也应该支付住院费用。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发生的医疗、伤残津贴等支付工伤保险金。”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医疗期内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导致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无法为其提供原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工从事适当工作,并支付工资待遇差额补助或者补足职工原工作岗位工资的费用。” 总体来说,如果工伤造成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并支付工资待遇差额补助或者补足职工原工作岗位工资的费用。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需要住院治疗,工伤保险也应该支付住院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