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自己家人照顾有护工费吗 |
释义 | 可以主张护理费但不可以要求护理者的误工费,提供照顾家属的工资证明即可。 一、工伤有家属误工费和陪护费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工伤职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家属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家属工作的单位扣了工资的,那么,家属护理职工的,可以要求护理费而不是误工费。 二、工伤家属护理费如何计算 工伤家属护理费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1、护理家属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家属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三、赔偿误工费需要家属费吗 家属陪护的,如果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计算;如果没有收入的按照当时的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计算护理费。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为: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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