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转让增值税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向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预缴税款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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