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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属于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是什么呢
释义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情形: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患者怎么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处理方法为:1、首先,患者应当立即要求医院复制“客观性病历资料”。对客观性病历资料,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章。2、其次,患者应当立即要求医院封存“主观性病历资料”。对于主观性病历资料,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是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可以要求封存。3、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指引起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明显人身损害的结果。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现场。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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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8: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