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不适用时效 |
释义 | 1、人身权的请求权; 2、财产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 3、抗辩权; 4、形成权; 5、要求存款和委托人的权利没有具体的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要求金融机构的专业随时支付。如果适用诉讼时效,将影响人民的生存利益,并将对人民的生存利益产生深远的影响。不符合本法的特征,因此存款和本金不适用; 6、认购人以国家和金融机构的信托为基础购买债权。他的投资类似于储蓄。因此,债券和金融债务产生的支付系统债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7、根据投资要求支付资本的权利不受法定时效的限制,主要考虑到充足的资本是企业开展外部业务活动的保证,而且对于在国外承担民事责任,全额出资也是公司的法律义务。出资权不应当受到限制,否则就违背了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原则; 8、如果将诉讼时效适用于物权请求权,那么其他人对诉讼时效所占有的财产就会成为一种无主的事物。 一、诉讼时效抗辩举证责任是什么 诉讼时效抗辩举证责任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进行确定,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的,侵权人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法院审查后发现诉讼时效却已到期的,受理后驳回权利人的相关诉讼请求,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也不应过多干涉,这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应有之意。 因此,遵循上述意思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在义务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不应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也与法院居中裁判的地位相适应。 侵权人申请抗辩的,法院应予受理,但侵权人没有主动提出抗辩的,法院不得提醒侵权人也不能擅自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由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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