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签了名字被骗怎么办? |
释义 | 被骗签字的借条无效,可准备证据起诉法院确认无效。法院会综合判断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被骗可请求撤销借条,根据《民法典》规定,欺诈或胁迫下签署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予以撤销。借条应写明借款人信息、金额、还款期限、利息、还款方式,并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若一方以欺骗手段签订借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无效。具体认定由法院决定。 法律分析 一、借条上签了名字被骗怎么办? 借条上签了名字被骗的,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借条无效,可以准备借条无效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确认借条无效。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借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被骗在借条上签字可以请求撤销借条,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借条应该怎么写?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借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与身份证一致,最好不要写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小写大写金额要一致,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发生争议。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向债务人催要还款。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的收回。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写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担保人签字食指按印,同时要写全日期(年月日)。 借条的书写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借条的内容也应当合法有效的,如果一方以欺骗的手段来签订借条的,那么另一方是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该借条无效的,具体情况可以由法院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结语 在借条上签了名字被骗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借条是无效的。您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以确认借条的无效性。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借条的形式缺陷以及其他证据,判断是否存在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被骗者可以要求撤销借条,根据《民法典》第148、149、150条的规定,欺诈或胁迫导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被撤销。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内容的明确,并确保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一方以欺骗手段签署借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借条的无效。具体情况应由法院进行合法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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