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甘孜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证明
释义
    一、甘孜律师执业机构变更需要哪些证明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需提交申请人的执业档案或原主管司法机关出具的律师执业证收回材料
    2、申请变更为专职律师的,应同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能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职业证明
    3、申请人彩照
    4、所在普通高校或法学科研机构同意其兼职从事律师执业的证明材料
    5、身份证
    6、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告知承诺书
    7、公司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页、姓名页、最后一次年检页)
    8、申请变更为兼职律师的,应同时提交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证明告知承诺书以及所在普通高校或法学科研机构同意其兼职从事律师执业的证明材料
    9、律师执业证
    10、《律师执业变更申请表》
    11、军队出具的该律师的执业经历证明或该律师在军队的执业档案调档证明
    12、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考核材料
    13、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页、姓名页、最后一次年检页)
    14、转业或退役后的安置情况证明
    15、若需要同时变更执业机构的,需同时按照“律师执业机构变更”提交相应备案资料
    16、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与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解除聘用关系的文件
    17、拟申请执业的法律援助中心聘用(任用)正式文件
    18、军队律师执业证书申请变更为专职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向省司法厅申请调转律师资格档案或者法律职业资格档案、律师执业档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19、军队转业证或退役证
    20、原为兼职律师的,还需提交原所在单位离职证明文件
    21、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证明告知承诺书
    22、援助律师工作证(执业证号页、姓名页、最后一次年检页)
    2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二、甘孜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的办理条件
    律师有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且在执业期间无下列任一情形:
    (一)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三、甘孜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的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对准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对不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有关审查、核准、换证的程序和期限,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准予变更的,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前,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原审核颁证机关。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4: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