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多证专项清理规定解读 |
释义 | 律师分析: 开展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证件专项清理工作是市委专门部署的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的重要政治任务,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内容,是解决证照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 【法律依据】: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违规办持证和身份证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 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和身份证件专项清理,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贯彻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强化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推动专项清理成果常态长效。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凡由本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证件的领导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必须经党委(党组)书记签署意见并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方能领取集中保管的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导干部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后,证件保管单位必须督促其在回国(境)后10天内将有关证件上交集中保管。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建立工作台账。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同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以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摸清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底子。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将登记备案工作列为经常性工作,及时更新调整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凡新提任副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其所在地方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在任职文件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信息查询表,实现登记备案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每年3月底开展一次集中自查清理,并将上年度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情况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公安局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督促落实责任。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履行审查审批职责不力、证照管理不规范的地方和单位,以及领导干部私自持有因私事出国(境)证件、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私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和更改出国(境)路线、回国(境)后拒不交回证件或逾期未交且不能说明原因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问责,并及时进行通报。 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和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汇总统计表(见附件4)于6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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