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明不当得利的存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不当得利的定义:不当得利是指在未取得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利益。 2. 证明不当得利的三个要素:需要证明被告人非法占有并掌握了财产,这些财产应该是从他人手中获取的,并使自己受益,对他人造成了损失。 3. 如何进行证明:需要搜集和保留证据,如银行流水账单、资金管理合同、收付款凭证等电子证据,以及在谈判、协议、电话等记录中的语言表达等口头证据。此外,还需要对相关证据加以分析、对比,逐级还原涉案过程,从而证明不当得利的存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财物罪:(一)使他人误认为是公共财物或者不属于他人的财物而获取的;(二)非法侵入他人财产或者依托职务便利侵吞、窃取的;(三)借索要财物之名实施敲诈勒索、聚众哄抢、强迫交易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以欺骗、胁迫方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用其他方法占有他人财物,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证据负担的,应当提供证据;无法提供证据或者足以说明证据不足的,由对方负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