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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限制时间吗?
释义
    法律分析:
    生育保险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但凡是怀孕生宝宝的妈妈,是需要在宝宝出生的12个月之内报销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到定点医院生育,就需要在生育之后12个月内,拿着相关资料到参保医保机构来进行报销。如果是直接在本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来结算生育费用,那么都是可以直接扣除的。总的来说,生育保险除了分娩产生的费用,其他与生育相关的费用比如包括意外怀孕,流产,打胎等各大方面。在报销之前,必须连续缴满12个月,而且需要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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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