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一、工伤骨折认定标准及赔偿 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伤残标准。更严重的可以被鉴定为十级甚至更高。工伤鉴定的标准在2016年没有变动,继续沿用之前的判断标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最新工伤认定标准有哪些 工伤鉴定标准:工伤等级分为十级,鉴定机构会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划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