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能撤销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可以在民政局申请撤销。申请离婚的一方骗取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应当注销离婚登记,向被离婚方宣告解除婚姻无效,收回离婚证。 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离婚的一方办理离婚登记时处于无民事行为状态,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违反法定程序的,同样可以申请注销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签字并经民政局备案后生效,在其生效后非以上情形夫妻任何一方无权反悔或撤销离婚协议,关于财产部分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可以依法起诉主张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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