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和监事在企业中的法律职责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中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包括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其中,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联系表现在监事会具有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等职权,而董事会则负责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等职责。另外,文章还提到监事会具有罢免和建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罢免等职权,同时还可以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最后,文章强调了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的重要性。 法律分析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中拥有以下法定义务:1.勤勉义务,要求他们诚信地履行公司职责,如同普通人在类似情况下应谨慎地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一样,以实现公司的最大利益并努力工作。 2、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是什么 从监事会职权范围可以看出,监事会与董事会的联系: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监事是黑户可以吗 不可以。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体检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职分务的做法进行监督,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议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做法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限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议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限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诉讼讼 (七)公司章程限定的其他职权。 结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中拥有法定义务,包括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拥有不同的职权,但紧密相连。监事会主要关注公司的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行为,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利益为先。而董事会则负责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决策,对监事会的监督和罢免具有决定权。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相互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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