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主次干道的划分依据是道路所在位置,功能以及宽度等方面的标准。 主干道在最新的规范和技术上有考虑更高等级的交通性主干道或者结构性主干道,主要是交通性的通过性的道路,设计速度一般为50-60。一般性主干道主要考虑交通功能,生活性功能为辅,设计速度一般为40-50。支路一般是生活性道路,主要服务在居住区、商业区等地块出入口,设计速度一般低于20。次干路是衔接主干路与支路之间的道路,设计速度一般为20-40 1、根据机动车流量进行划分,也就是单位时间内行驶的车辆数,如在同一单位时间内主干道每小时的车辆有10000辆次,而次干道每小时有8000辆次; 2、根据干道所在的地理位置,如在广州白云区钟落潭广从九路的机动车干道(主干道)和连接主干道通往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小干道(次干道); 3、主干道的宽度是30—40米,次干道宽度是25—40米; 4、主道干设计的车速较高,一般有中央分隔节分开;次干道的车速相对于主车道的车速较慢,一般设计的车速在40km/h,且为双向3车道。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第十三条 新建的城市道路与铁路干线相交的,应当根据需要在城市规划中预留立体交通设施的建设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