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对于诈骗证据不足,要看在什么阶段,如果是在立案阶段,则派出所是不予立案的,如果是在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检察院会退回材料,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所以,一般情况,证据不足,是无法定罪的。我们国家是讲究罪行法定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如果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