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由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犯罪嫌疑人要出庭受审的,犯罪嫌疑人受审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秩序。被告人在未经法院判决之前都不能被确定为有罪。而让被告人戴着手铐和脚镣在公众面前受审,势必会提前给被告人打上了“有罪”烙印,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在严重具有人身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三条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但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 |